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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如何進行使用宣導?

A:
利用「臺北市國小學生防身警報器資訊專頁」內容,製作家長通知信函,載明計畫緣起、警報器使用說明及警報器資訊專頁網址,並透過以下途徑進行宣導:

  1. 教師晨會
    1. 第一次宣導防身警報器工作,針對計畫緣起、使用方式與相關提醒事項向教師宣導,並請老師於發放警報器時進行使用教學。
    2. 後續不定期利用教師晨會,提醒教師結合晨光或導師時間,檢查提醒學生配戴防身警報器。
    3. 經過一段時間實施後,利用教師晨會針對有效配戴方式進行分享宣導。

2.信函通知

每學期一次以給家長的一封信方式,向家長說明。

3.課程宣導

教師利用導師時間或相關課程,向學生說明及提醒防身警報器用途,並鼓勵養成良好之配戴習慣。

4.朝會宣導

每學年至少一次結合警察局資源,進行防身警報器使用操作與安全防護實務演練。

5.活動宣導

利用學校日、家長會、志工大會宣導。

6.透過區公所、里鄰長、里幹事等相關管道協助,或以公告、跑馬燈、電子看板或集會活動等方式宣導關心維護學生安全,在學生防身警報器發出聲響或呼救時即刻予以協助並聯繫警方等事宜。

Q2:如何提高配戴率?

A:

  1. 利用學生朝會時進行宣導,並鼓勵學生互相檢查及提醒佩戴。
  2. 請級任教師利用晨光或導師時間檢查學生配戴警報器狀況。
  3. 導護老師或志工家長於放學時不定時協助抽檢。
  4. 訂定校本獎勵方式,獎勵配戴率高的學生。

Q3:如何確認防身警報器功能正常?

A:

  1. 結合人為災害預防演練,不定期抽檢學生警報器功能是否正常。
  2. 導師在班級提醒學生檢查防身警報器功能是否正常。
  3. 提醒學生及家長每個月至少一至兩次檢查警報器功能、電力是否正常。

Q4:防身警報器遺失處理方式?

A:
106學年度低年級、107學年度ㄧ、四、五、六年級學生,108學年度以後配發一年級新生每人一個防身警報器,請妥善保存。
如有遺失,可自行購買類似功能產品,或依「遺失處置標準作業流程」辦理購買,每個經費為新臺幣175元。

Q5:防身警報器故障處理方式?

A:

  1. 請於學校網站公告簡易故障排除說明。
  2. 非人為損壞者,請各校指定承辦窗口,於保固期間協助學生洽廠商免費更換。
  3. 屬人為損壞者,比照遺失方式處理。
  4. 如電池電量耗盡,請自行購買電池更換。

Q6:家長表示學生毋須配戴時之處理方式?

A:
防身警報器之配戴,採鼓勵獎勵方式實施,尊重學生家長之配戴意願,對家長表示孩子毋須配戴時,採柔性勸導。